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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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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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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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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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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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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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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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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
?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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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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