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期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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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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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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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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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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