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利用《办学非法集资—或者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的《;
(二!)未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的;
?。
》(三)侵占学校法】人财产或者非法从】学校:获取利益的》;
》 (四《)与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进】行关联交《易或者与其他民【办学校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的;
!。 (五)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六)干扰学校办【学秩序或者非—法干预学校决策【、,管,理的;
《
》(七:)擅自变更学校【名称、?层次、类型和举办】者,的;
(!八)有其他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
第六!十三: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或者】未保障学校党组织】履行职责的;
!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 (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 ,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 (五)校舍!。、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
(六)】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的;
》 (》。八):违反:规,定招生或者》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九)】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或者设立分—校的:;
:
: (十)未依】法,履行公示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有—关材料、《财务状况等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实的;《
(【。十一)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 (十二)有!其,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行为的
【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情!形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四条 民《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
《 ,。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发生—同类:问题:的1至5年内不得】举办新的民办学校情!节严重的《10年内不得—举,办新的民办学校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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