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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煤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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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权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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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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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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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三)有必要的【设施和储《存煤炭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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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四)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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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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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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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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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善服务保障供应【禁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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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煤》炭经营应当减少中间!环节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煤】炭用户?和煤炭销区的煤炭】经营:企业有权直接—从煤矿企业购—进煤:炭在煤炭产区可【。以组成煤炭销售、运!输,服务机构为中小【煤矿办理经销、【运输:业务:。禁止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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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 ,。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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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质:级相符质价》相符用?户对煤炭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在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不】。得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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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质级不符、】质价不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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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依照【法律、国务》。院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供应—、运输和接卸煤【炭运输企业应当【。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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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煤炭的进!出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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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矿企业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法许:可有权从事煤炭出口!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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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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