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建标库

第九章

    第八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养老机构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限期整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