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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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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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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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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 第三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
?。 》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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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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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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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
【 , 第三十七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
》 , 第?三,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
第】三十九条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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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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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
: ?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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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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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
!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
—。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
!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 》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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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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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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