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主席令第四十四号公布 2017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