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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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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
《 “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
【
?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固定或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
!
“作!业”是指在沿海水域!调查、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救助》、打捞、拖带、【捕捞:。、养殖、装卸、【。科学试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 第五十二条【 , 过:去颁布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规与本法相—抵触的?以本法为准》
?
》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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