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海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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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船,舶、设施或飞机遇难!时除发出呼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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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遇【难船舶、设施或飞】机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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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六?条, 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收到?求救信?号或:发现有人遭遇生命】危险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遇?难人员?并迅:速向主管机》关报:告现场情况和本【。船舶、设《施的:名称、呼号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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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 发:生碰撞事故的船舶】。、设施应当互通名称!、国籍和《。登记:港并尽一切可能救助!遇难人员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当事船?舶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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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主管机关接】到求救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必须听从主管机关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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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外,国派遣船舶或飞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或领海上》空,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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