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8月1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15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长 倪岳峰
2018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8月1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15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长 倪岳峰
2018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