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同时废止。
署长 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同时废止。
署长 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