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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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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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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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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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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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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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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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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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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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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 第?七条 ?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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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
《 ? 第八条 教育】、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
? 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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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 ? ,第十条 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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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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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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