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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 《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   ?。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 , ?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    《 (四)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  :       (】五,)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 ?      【。   ?(,六)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 ,       】  (七)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     !第,八,十九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 第九十《一条  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   (第四十三】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 , ,   202—0年4月29—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 《    第四—章 生?活垃:圾   !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 ,    第六—章 :危险废物 】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 ?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  第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 ,  ?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 》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 ,   《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第五条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   》 , 第六条 》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    —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    《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 》 ?     第九条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    《。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 , :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  《   第十四条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   —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 :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    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   ? 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    》 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   》  第二十一条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   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  :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第二十五条—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     第】二十七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 《       【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    《    《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    】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 —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 :    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 ?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 《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 :。 ,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 : ,    《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 ,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 ?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工艺《  【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 ,。   》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    《第三十五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  《   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 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 ,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第!四十:一条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    第四—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 ,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 《  : ,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    《 第四章 生活垃】圾, 《。  ? ,  第四十三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 ,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   第四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回收、—分拣、打包网点促进!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     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 《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 》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    【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第五十【条 :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  :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 第五十二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 ,     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 —     】第五十四条  【。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   【。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 , ,    —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 ? ,    》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     第五十】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监测—设备应当《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    】。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   ?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 , ,。 ,     第五】十八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第五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 :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     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     第六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 , 《    第六十【五条 ? ,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 【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 第六十《七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 《 ,    禁止—将废:弃机动车船等—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回:收,、,拆解 《。     】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   ? 第六?。。十,八,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 :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    —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 ,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     】第六十九《。条 :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    【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  第七十》条 :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     第!七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   ? 第七十二条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 》 《    《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    】 从事水体清—淤疏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底:泥防:止污染环境 】  《   第七》十三条  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第六章【 危险废物 】 ,     第七十!四条 ?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     】第七十五条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 ,。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 《    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 《  : ,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  第七十七条 】。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 《  :  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 《    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   ? ,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  》   第八十一条 !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 :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   !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 ,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   ?。 第八十四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 ,第八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     】第八: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  ?   第八十—七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 , 第八十八》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退役的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生产成本专门!用于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  《 ,  第八《十九: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    《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 ,    第九十一】条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 【     第九十!三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 :     第九】十四条 《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   【  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 》 ,。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    《 ,    《(二)生活》垃圾分类;》 —    《。  :  (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   ?。  :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 ,  :      (【五)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其,他事项?。  【   使用》资金应?当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  —   第九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   ?第九十七条  国家!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 : :     第【。九十八条  —。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 ,第一百?条 :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 第一百零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     (一)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        (!。二)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        】(三)未依》法查:封、扣押的;— ,    】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处的; ! , ?   ?   ?。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 《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 :。 :     》  :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 《    《    (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      —   (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 ,  : ,  :   ?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   【     》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    《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 ,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   【    《  :(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 《。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意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第一—百一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  》      —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 ,       】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    】    《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 】     】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   ?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  《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   —   ?。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      【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 ,。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      —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 :  《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 》      —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        !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  》。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   —     》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  :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不承担—代为处置费用—的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  ? ,  :第一百二十条 【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 :     —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 ,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     》    (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         !(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  第一《百二十一条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 , :     》。。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    《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     》    《。(四)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     】 ,   (五)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      —(,六)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        (!七)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 ,  :      (八】)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       】  (九)》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