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 》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 (》四)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 (五)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
?。
? 《 :(六)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
《 : (七【)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 第八十九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
— 第九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
《 第九十一条 】 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 (第四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 2020年4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
《
: 第四》章 生活垃圾—
【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
— 第《六章 危险》废物
—。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第二条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
: 第三条 】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
》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
《 第五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
— 第六《条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
》 ?。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
,
?
, :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
,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
》。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
》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
?。
》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第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 ,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
《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
,
第】。十二条 《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
?
: 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
: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
— 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
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 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
》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
《
? 第二十一条 】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
, 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三条: ,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
,
: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第二十五条 】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
:
】。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
,
】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
《 第二十八条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 ,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
】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
】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工艺
】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
?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
第】三十五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 , 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
: ?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
《 第三十七条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 :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 第《。。四十一?。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
: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 第四—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
《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 ? 第:四章: 生活垃圾
!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
《 , 第四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回收、!分拣、打包网点促】进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
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
《 第四十七条 】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
【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
】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
》 第五十条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
?
?。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 第五十》二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
,
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
—
《 第五十四】条 : 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
,。
?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
】
,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 第五十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监测设《备应当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
—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
—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
—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
,。
第五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
? ,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
第!六十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 : ,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
?
: ?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
—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
,。。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
!第六:十,五条: 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
】。
》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
》 第六十七条 【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
【禁止将废弃机—动车:船等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回收、拆解
—
— : 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
第—六十八条《 ,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
】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
【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
】第六十九条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
: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
第!七,十条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
, 第七—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 : 第七十二条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
】
, , 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 从事水体清淤疏】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底?泥防止污染环境
】
?。
》 第七十三条 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第》六,章 危?险废物
! 第七十四】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
:
: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
》 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 ,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 ,。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
,。
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
,
: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
?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
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 ,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
!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 第八十四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
《 , ,第八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 ?第八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 第八十七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
: 第八十八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退役【的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生产成!本专门用于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
,
【第八十九《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
】 ,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
《 第九》十一:条,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
—
—第九十三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
第—九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
?。
: : 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
?
】。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
? ? , , (二)—。生,。活垃圾?分类:;
—
? ? , (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
,
—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
,
》。 —(,五)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其!他事:项
《
《 使用资金【应当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
第】九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
,
— 第九十七条 】国,家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
【 :。 :第九十八条 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 第一百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一百零一条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 (二)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
《 —(三)未依法查封】、扣押的;》
— 》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处的;】。
—。 : ?。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
: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 :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 (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
,
,
,
? 《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
! (: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 , : ? (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
【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
》 ? : , ,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
,
【。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 : 《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
】 (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意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第一百?一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
—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
】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
【 《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
》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 ? ,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
】
? —。 ,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
:。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
— 《 ,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
》。 ,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
《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
:
】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 【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 《。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
,
? :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不承担代!为处置?费用的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
?
, 》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 ,(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
《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 (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
】 (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
》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 :第,九章: ,附则: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 ,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
:
:
】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
,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四)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
》 : , (五)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 》 ?(六)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 : (七)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
【。 》。。。(八)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 ? 《 (九)《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