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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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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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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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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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
》 》 ,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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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
《 第八十二条— ,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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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 :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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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 《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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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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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 ,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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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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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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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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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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