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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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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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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条 】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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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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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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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 :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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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
》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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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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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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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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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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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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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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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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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
《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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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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