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 :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
: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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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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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
: 【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
《 第八十二条 !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
《 ,。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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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
】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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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 《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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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 《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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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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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 《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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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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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
—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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