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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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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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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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 ? : ,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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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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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条 !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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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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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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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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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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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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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
?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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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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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 ,第八:十五条 《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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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 第八十六】条 :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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