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政治权利
【。。
】 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
,
》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
,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
》 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
【。 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
第【十三: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
,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