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 第二十四条! 在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活动中外》国企业和中国企业间!发生的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也《可以由合《同双方协议》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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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作业者》、承包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石油作业的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在限期内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止实施石【油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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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所用的术语》其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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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石油?”是:指,蕴,藏在地下的》、正在采出的和已经!采出:的原油?和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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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开【采”是泛指石油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有关的活】动,
《。
【 (三)“石】油合:同”是?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同外国企业为合!。作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资源】依法订立的包括【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合同
! 》 (四)“合【同,区,”是指在石》油合:同中为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以》地理:坐标圈定《的海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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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石油】作业”是《指为:执行石油合同—而,进行的勘探、开发和!生产作业及其有关】的活动
! (!六)“勘探作业”是!指,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包括钻勘探井等各】种方法寻《找储藏石油》的圈闭所做》。的全部?工作以及《在已:发现石油的圈闭上为!确,定它有无商业—价值所做《的钻评价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油(?气)田的总体开【发方案?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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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开发作—业”是指从》。。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油(气【)田:的,总体开?发方案之《日起为实《。现石油生《产所进行的设计、建!造、安装、钻井工程!等及其相应的研究工!作并包?括商业性生产开始】之前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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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生—产,作业”是指一个油】(气:)田从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起》为生产石《油所进行《的全:部作业以及》与其有关的》活动诸如采出、【。注入、增《产、处理、贮运和提!取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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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外国合同【者,。”是指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石油合【同,的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公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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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作业者”是指按】照石油合《同的规?定负责实施作—业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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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承包者”是指向作】业,者提供服务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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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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