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  】  : ,第,四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 :     【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   《。  第四十》二,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 《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   《  第?四十三条 》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    对前款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监】督,抽查但不得重复检】疫收费 》 ?     》第四十四条  【。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     —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     第四十!五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 第四十《六条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 ?     第四十】七,条  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  第四十八条 】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    》。 第四十九条  】依法进行《。检疫需要《收取费用的其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