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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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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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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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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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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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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 第六》十五条 《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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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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