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 —。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  —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   ?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  》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    第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  《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       【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 《      —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   ?   (四)机【动车报废的 —  —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  :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 ,  《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 :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  :  :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      【  :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 :  :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  : ,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