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
【 第九—十二条 《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
—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
第】九十四条 抵押】物、质物、留—。。置物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
第—九,十五条 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第,九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