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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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条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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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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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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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条 抵押物【。、质物、留置物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 :第九十五条 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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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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