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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 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  《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    —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第三条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 ,   第四条 【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 ?       】 ,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  —    《  :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 :    》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 ,   第五条  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      —(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        ! (:。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      —   (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     【 ,   (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     !第六条  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    》 第七条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 :    《第八:条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   ? , 第九条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三项所称的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   ?  第十《条  &n b【sp:;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    — 第十?一条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   【 , ,第十二条《 , ,。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 , 第十三《条 :。 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 【 ?。     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 ?    第》十六条? ,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     纳【税人以?。前年度已经提—供前款所列资—料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 !    第十七条 ! 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   第十八条 】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时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报告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  第十九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 , :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   《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 《   ? 第二十条》 ,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 》  :  第?二十一条 》 车船税法第八【条所称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   【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  :  第二《十三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 第二十四条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 , 第二十《五条 ?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    《。第二十六条 — ,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车辆、船舶的含【义如下 【 ,    《 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核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超过9人的汽—车 【  :  商用车是指除乘!用车外?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货!物的汽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   】 , 半挂牵《引车是指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 】    《。三,轮汽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 ?     —低速载货汽》车是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70公里【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     !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者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 :    专》用作业?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车辆 !    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工?。程机械车 — 《    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公里或者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者三轮—车辆 】    船》。舶是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其中《机动船舶《是指用机器推—进的船舶;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游艇是指【具备内置机械推【进动:力装:置长度在9》0米以下主》要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并!应当:具有船舶检验证书和!适航:证书的船舶 】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