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 第三?条 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五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 ,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二)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 :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 生父母为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对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第【八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九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第十一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