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五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二】)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 , ,生父母为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对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
?第八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 第?九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第《。十一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
第十三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
! 第十五条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