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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第三条 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   ?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第五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二:)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  生父母为—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对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    》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第八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 第九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第十一》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 第十?二条 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