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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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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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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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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条 边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边:境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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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边境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便民原则在】交通不便的乡(镇)!巡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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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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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毗—。邻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 ? ,。 (一)【能够证?明,本人: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由毗邻!国边境?地区与中国乡(镇】。)人民政府同级的】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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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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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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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双方自愿的》;
】 ?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
》 ? ?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 》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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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
: ?第九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 第十条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成立夫?。妻,关系
】 ? 第十一条 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边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受胁迫》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 (】一,)本人?的身份?证,件;
】 , — (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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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 (!。四)公安机关出具】。。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 受胁》迫方为毗《邻国边民的其身【。份证件包括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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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第十】二条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中国—。边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第十三条 !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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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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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材料外【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边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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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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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
《 》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
: ?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 》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 第十五条 】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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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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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中国边民!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可以持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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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颁布的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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