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 :   —  第一条  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   ?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  :  第四条  边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边境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边境【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便,民原则在交》通不便?的乡(镇)巡—回登记 —    —。 第五条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   办理结婚【登记的毗邻》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 ?       【  (一)能—够证明本人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由》毗邻国边境地区与中!国乡(镇《。)人民政府同—级的: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    第七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  (一)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 】     — ,  : (二)非》双方自愿的》。。。。;,    !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 ,      —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    》   ?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   第九》。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     第十!条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成:立夫妻关系 【     第!。十,一条  《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边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受胁【迫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一)!本人的身份证件;】   】。      (二】。)结婚证; — 》     》 , ,。。 (三)《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 ,       【 , (四)公安机关】出具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  《  : 受胁迫方为毗【邻国边民的其身份】。证件包括《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  :   第十二条 】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中,国边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   第十三—条 :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 (一)本人的结婚!证; 》     【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  :除上述材《。料外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边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十四条 《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       !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 第十六条 —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中国边民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可—。以持: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颁!。布的: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