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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 :    第一—条  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  :。 第三条 》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 ,  :   第四条 【。 边: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边境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边境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便民原则》在交通不《便的乡(镇)巡回登!记 【   ? 第五条 》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毗邻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   ?  :    (》一)能够证明本人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由毗!邻国边境地区与【中国乡(镇)人【民政府同《级的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    【 第七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      !   (一)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 【      —。  (二)非双方】自愿:的; 】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 《       【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 《   ? 第九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   —  第十条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成立夫妻关》系 》     第【。十一条  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边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受胁迫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一)本人的!身份证件; !       】 , (二)结婚证;】  【   ?    (》三):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 :       】  (四《。)公:安,机关出具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     受胁迫!方为毗邻国边民【的其身份证件包括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   第十二条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中国边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     第十三!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 ,  :(一)本《人的结婚《证; 》  《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    除上—述材料外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边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    》 第十四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   —   ?  :。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 ,  第十六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  !   第十七条 】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中国边民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可以持!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颁布的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