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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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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
: , ? : (一《)警告;
—
】 《(二:。)罚款;
—。
》 — (三)《行政:拘留;
》
?
—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第十一条 —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
《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 第十二条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 ,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 第《十五:条 :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
?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
》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
?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
【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
《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
】 (五)有立功表!现的
! ,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 《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
【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
》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
:
, : 《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
,。
,
,
—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
—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