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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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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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按—月进行调整其—。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
! 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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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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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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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 第三十一】条 保证》金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使用后直销—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的数额【补足:到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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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 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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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可以向银《行,取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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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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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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