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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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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第十三条! ,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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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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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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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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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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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 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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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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