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
: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已经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参事工《作保障?参事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工作机构!主管本级人民—政府的参事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
?
《 第三《条 ?参事实行聘任制国】务院参事由国务院总!理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事分别》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聘》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参事由市长】聘任
》
,
—第四:条 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聘任
】
: 第五条 】。 参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 (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
《 ? ,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
?
《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
:
参事的】首聘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不得高于6》5周岁参事任职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 《。第,六条 ? 聘任参《事应当依《照下:列程序
《
! 《(一:。)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和各有关单》位,向参事工作机构推荐!参事人选;
—
?
】 :(,二)参?事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 】(三)参事工—作机构与有关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事拟聘人选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
,。。
:。
: ? 《 (四?)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
】
—。第七条 》参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政府工作需【要且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续聘》
》
《 第八?条 参事》在任期内不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或: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解聘【
《
第九条!。 :参事在任期内—可以向?参事工作机构—申请离任《参事申?请离任?的由参事《工作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 参事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
—
《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
,
【 :。 (三)对有关】法律文件草案、【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 — (四)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 【 (五)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第十?。一条 参》事享有下列权利
】
! (一)【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
,
》 (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本】级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 (三【)应邀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
】
【 ? (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
【
,
第十!二条 参事应当】。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第十三条 !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
:
,
,
?。。 第十四条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需要安排本—级人民政府参事开展!参政:。咨询工作的重点任务!定期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直接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
】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参事的?工作及时办理参【事建议并向》参事工作机》。构反馈办理情—况
?
:
第【十五条 参—事工作?机构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组】。织参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
《。 》 (二)组织参!事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
《 【 (三)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国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
【 : 《(四)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
》 (—五)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
—
:
》 (六)对参!。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
》
】。 ?(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第十六【条 参事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当为参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国家规定的待】遇
【。 第十—七条 参事—的,人事关系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编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十八条 【参事在参事》工作中成《。绩显著、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第十九】条 参事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辞聘
】
? 第二十条 】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