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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 :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已经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参事工《作保障?参事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工作机构!主管本级人民—政府的参事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 ?   《  第三《条  ?参事实行聘任制国】务院参事由国务院总!理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事分别》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聘》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参事由市长】聘任 》 ,     —第四:条  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聘任 】 :    第五条 】。 参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 (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 《   ? ,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 ? 《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 :     参事的】首聘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不得高于6》5周岁参事任职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    《。第,六条 ? 聘任参《事应当依《照下:列程序 《     !    《(一:。)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和各有关单》位,向参事工作机构推荐!参事人选; — ?       】  :(,二)参?事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        】(三)参事工—作机构与有关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事拟聘人选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 ,。。 :。 :   ?    《 (四?)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 】     —。第七条  》参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政府工作需【要且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续聘》 》    《 第八?条  参事》在任期内不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或: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解聘【 《     第九条!。  :参事在任期内—可以向?参事工作机构—申请离任《参事申?请离任?的由参事《工作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 参事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 —    《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 ,     【  :。  (三)对有关】法律文件草案、【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      — (四)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       【 (五)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第十?。一条  参》事享有下列权利 】     !    (一)【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 ,     》    (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本】级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     (三【)应邀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 】    【   ?  (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 【 ,     第十!二条  参事应当】。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第十三条 !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 : , ,   ?。。  第十四条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需要安排本—级人民政府参事开展!参政:。咨询工作的重点任务!定期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直接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 】     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参事的?工作及时办理参【事建议并向》参事工作机》。构反馈办理情—况 ? :     第【十五条  参—事工作?机构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组】。织参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 《。     》   (二)组织参!事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 《       【 (三)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国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   【  :    《(四)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    》     (—五)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 — :     》    (六)对参!。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 》      】。   ?(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第十六【条  参事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当为参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国家规定的待】遇 【。    第十—七条  参事—的,人事关系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编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十八条  【参事在参事》工作中成《。绩显著、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第十九】条  参事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辞聘 】  ?   第二十条 】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