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检疫【、复查和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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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新兵:。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新【兵,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新兵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九!。。条 经检疫和—复查发现《新兵: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或者》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自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之:日起至有批准权【。的军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后向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函之日》止不超过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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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身体原因】退回的须经军队【。医院检查证明—。由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因《政治原因退》。回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核查确属不符!合条件?的经: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实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五【十条 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45日内受伤或【者患病的军队医疗机!构给予免费治疗其】中可以治愈、不影响!服现役的不作退回】处,理;难以《治愈或者治》愈后影响服现役的由!旅级以?上单位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认定结论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出【院后作退回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
第五】十一条? 退回人员返回【。原征集地后由原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待》遇
? , ?需回地方《接续治?疗的退?回人:员旅级以上单—位应当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其【开具接?续治疗函并按照【规定给予军人保险补!偿,;原征?集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接续治疗函》安排有关医疗机构予!以优先收治;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照规定实施救!。助
第五十二【条 :新兵作退《回处:理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做好退回!人员的思想工—作派:人将退回《。人员及其档》案送回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与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由其接【回退回人《员及: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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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回?人员及其档案交接手!续应当自新兵训练】机构、部队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者征兵办公室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 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核《实退回?原因以及《有关情况查验退回审!批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对新兵档案》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和处置新!。兵,档案
【 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退回人员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医学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医学鉴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形成最终鉴定结论】。。经鉴定符《合退回条件的由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接收《;不符合《退回条件的继续服】现役
第五—十四条 对退回的人!员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注销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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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退回!人员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工、复职》;原:是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入学或者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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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 , (一)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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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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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
! 按照前款规【定作退回处理—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后由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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