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检疫?、复查和退回 【 第四》。十八:条 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新兵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新兵: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新兵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九条 !经检疫?和复查发现新兵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或《。者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自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之日起至有批【准权的军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后向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函:之日止不《超过45日   !  因身体》原因退回的须经军】队医院检查》证明由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因政?治原:因退回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核查确属【不符合条件的经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实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第五十条 —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45日内受伤或者患!病的军队医》疗机构?给予免费治疗其中可!以治愈、不》影响:服现役的不作退回处!理;难以《治愈或者治愈—后影响服现役的由】旅级以上单位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认】定结论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出【。院后作退回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 第!。五十一条 退回人】员返回原《征集地后由》原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待遇 ! ,    需回—地方:接续治疗《的退回人员旅级【。以上:单位应当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其开具接续治疗函!。并按:照规定给予》军人保险补》偿;:原征:集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接续治疗函!。安排有关《医疗机?构予以优先收—治;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照规定—实施救助 第【五十:二条 新兵作退【回处理?。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做好退回人员的思!想工作派人将退【回人员及《。其档案送回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与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由其接回退回人【员及其档案》     退【。回人员?及其档案交接手续】应当自新兵训—练机构、部队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者征兵办【公室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第五十《三条 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核实—退回原因以》及有关情况查—验,退回审批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对新兵《档,案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和处置新兵【档,案     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退回人员《。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医学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医—。学,鉴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形成最终鉴定结论经!。鉴定符合退回条件的!由,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接收;不符合【退回条件的继—续服现役 第五】十四条 对退—回的人员《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注销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 第五十五条 退】回人员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工、!复职:;原是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入学或者复学【 第五十六—条 :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    《 (一)《。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 【    《。 (二)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 ?  :   (《三)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  !   ?按照前款《规定作退回处理【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后由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