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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    《  :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  第六十四条 】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      —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 ,      —   (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    《     (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第六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  —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      !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 ,。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       【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     —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第?七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   》      (二】)擅离职守; !  《     》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 ,  》。。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    】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     》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  —       (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第七!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   【。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     !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 ?       】 ,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     》。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 第七?十四:条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 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   第《。七十七条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   【  第七《十,八,条  国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   第七十九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八十条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 】 ?        (!二)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 】        ! (三)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八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