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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条例】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长,城的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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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
! 《受本条例保护的长】城段落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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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长城保护应当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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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家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长城整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长城所在地各地】方的长?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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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文物保【。护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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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长城【保护基金专门用【于长城?保护长城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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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国家对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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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长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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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城?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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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进行:调查;对认为属【。于长城的段落—应当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认定?。为,长城但尚未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段落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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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国:家实: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长城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长?。城的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并确定!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
》
: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
》
【 第十一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本行政区《域内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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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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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或者?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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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工程建设《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长城
》
【 第十三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长城沿线的交通】路口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地段设立—长城保护标志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不—得对:长城造成损》坏
】 长《城保护标《志应当?载明长城段落—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机构
!
】 第十四《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档案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长【城,档案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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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的长《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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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段】落确定?保,护机构?;长城段《。落有利用单位—的该利用单位—可以:确定为保护机构【
》
保护机】构应当对其所负【责保护的长城—段落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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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文物主管部门!。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
【
【第十七条 —长城:段落为行政区—域边界的其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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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禁止【在长城上从事下【列活动
! 【 ,(一)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
】
【 (二)刻划【、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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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
【
】 (》。四):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
! : (五)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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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
》
! ?(七)文物》保护法?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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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 (一)《该长城?段落的安全》状况适宜公众参观】游览;
》
— ? (二)该长城!段落有明确的保护机!构已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已建立保《护标志、档案;
!
— 《 (三)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二十条 》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长》城段落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按?照职权划《分核定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
《 第二》十一条 在参观游!览区内举行活动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旅游?容量:指标:
!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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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长城!遭受损?坏,向保:护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的接到—报告的?保护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
》。 第二《十三条 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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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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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城段落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长城损》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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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 《 (一)【。在,。禁止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
— : ? (?二)在长城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未依法报批的;】。
— , , 》。 (三)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
】 《。。第,。二十六条 》 ,。将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造,成长城损《。坏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的服务《项,目不: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长城—上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的;
!。
! (二)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的;
【
《。 , (》。三)在长城上—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的;
?。
! (四)在参!观游览区接待游【客超:过旅:游容量指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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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的;
!
!(二:)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的,
— : ,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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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确定保【护机构、《划定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或者建立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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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依法:查,处的;
!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长城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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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保护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
】 , ?。 ,(一:)未对长城进行【日常维护、监测或者!未建立日志的—;
【 》 ?(二)发现长—城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控制: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 ,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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