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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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长城:的,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
》。
受—本条例保护》的长:城段落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
》。
—。 第三《条 长城保护【应当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
!
》第四:条 国家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长城整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长:城所在地各地方的长!城保护工《。作,
》。。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文物保护《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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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长城保护》基金专门用》于长:城保护长城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六条 国家对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长城保护《
!。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城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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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进行调】。查;对认为属于长】城的段落应当—。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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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认定为长城】。但,尚未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段落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十—条, 国家《实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长城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长城的!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并确定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
《
: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
?
!。。第十一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本行政区》域内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
,。 :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或?者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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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工程建设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长城
】 : 第十三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长城沿线的【。交通路口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地段设立长!城保护标志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不—得对长城造成损坏】
— ? 长城保护标志应】当载明长城段落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机构
!。
【第十四?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档【案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长城档【。案,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的长城档》案
! 第十五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段落》。确定保护机构;长城!段落有利用单—位的该?利用:单位可以确定—为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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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机构应》。当,。对其所负责保护的】长城段落《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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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文物!主管部门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
【
《
第十七】条 长《城段落为行政区【域,边界的其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 ,第十八条 禁【止,在长城?上从事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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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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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刻划、涂污;!
!。 , (三—)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
【。
! ,(四)?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
【 ? (》五)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
! 》 (六)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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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物保】护,法禁止的其他活【动
》
第十九!条,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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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该长?城段落的安全状况适!宜公众参《观游览?;
:
】 : ,。 (?二)该?长城段落《有明确?。的保护机构已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已建立保护标!志、档案;
!
— , (《三)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二十条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长城【。段落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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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按《照职:权划分核定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 第》二十一条 在【。参观游览区内—举行活动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旅游容!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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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长城:遭受损坏向保护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的接到报告的保【护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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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三条 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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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
《 长城—段落: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长—城,损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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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
《 》(,一,)在禁止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 , 》 (二)《在长城?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未?依法报?批的;?
《
【 (三)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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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将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造成长《城损坏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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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的服务》项目不?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长城上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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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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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长城上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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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参观游览区接待游】。客超过旅游容量指】标的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的;
】
— 》(二)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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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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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确定保!护机构、划》定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或者建立档【案的;?
! (二)】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依,法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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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长城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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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保》护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 》 (《。。一,)未对长《城进行?日,常维护、监测或者】未建立日《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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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发现长【城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控制】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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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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