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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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长城的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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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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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条例保护的长城【段落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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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长城保《护应当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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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家【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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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长城整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长城所在【地各地方的长城保护!工,作
】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文物保【护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
【
? ?第五条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长城保护基金专!门用于长城保护长城!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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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国家】对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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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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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长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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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城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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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进行】。调查;对认为属于】长城的段《落应当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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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认:定为长?城但尚未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段落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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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国家实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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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长城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长城的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并确定—。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
】
?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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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本行》政区域内《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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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或者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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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工程建设】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长城
! , 第十三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长城沿线的交通路口!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地段设立长城!保护标志《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不】得对长城造》成损坏?
【 长城保护标志!应当载明长》城段落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机【构
》
: 《。第十四条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档案》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长城:档案: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 ,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的长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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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段落确定保护机构】;长城段落有利用单!位的该利用单位可】以确定为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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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机构应当对其—所,负责保护《的长城?段落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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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文物主管】部门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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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长城》段落为行《。政区域边《界的其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 第十八条】 禁止《在长城上从事—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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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
【 ? (—二)刻划、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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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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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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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
》
, — (?六)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
》
】 (七)文】物保护法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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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一)该?长城段落的》安全状况适宜公众参!观游览;
—
:
】 , (二)该长城段落!有明确的《保护机构已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已建立保!护标志、档案—;
! —(三)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二十条 》 ,。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长城段—落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自辟》。为参观游览区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按照职权划分核定!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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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在参观游览区内】举行活动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旅游容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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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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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长,。城遭受?损坏向保护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的接到报告的保【护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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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
? 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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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段落!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长城》损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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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
》。 (一】)在禁止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 (】二):在长城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未《依,法,报,。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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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
!
— 第二十六条【 ,。 将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造成长城损坏】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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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划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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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的服务项目】不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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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长城上《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的;
】
《 】(二)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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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长城:上,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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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参观游览区接待】。游客超过旅》游容量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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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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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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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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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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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确定保护—机构、划定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或者建!。立,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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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未依法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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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长城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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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保护》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
《
》 《 (一)未【对长城进行》日常维护、监测【。或者未建立日—志的:;
!。 (二】)发现长城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控制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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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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