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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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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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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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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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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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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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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收、!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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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收、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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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批准文件《;
】 ? (二—)被占用《或者:被征:收、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
— , ?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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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收、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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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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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 第六条 !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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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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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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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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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内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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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它【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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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应派出有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 《。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类型》。、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树种—、林种和补》偿标:准进行初步》审查同意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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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按照规定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的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应当逐级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将!全,部材料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
?。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核同》意或者批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申请后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用地】单位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时将签署】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等材:料退被?占,用、被征收、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存?。档
】。 第《十,二,条 对用地—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或—者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的应当用【文,件形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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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或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或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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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核不?予同意?。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用地单位》
— 第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审批【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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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以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情况报《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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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修】建自用住宅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规【划落实地块按—照年度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在?逐级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行政村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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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式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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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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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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