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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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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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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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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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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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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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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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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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
》。 :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 《 ,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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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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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
《 : , 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 (》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 》。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 《 ,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 第九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 【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
》。 1.税务—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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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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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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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
,
《 ,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 : (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
,。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
?
《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
《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 , :。(,四)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 : 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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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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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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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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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
》 】。(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
【 :。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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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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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52—号、国税发〔—。199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国税明电〔19!9,3〕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国税:函〔:199?8〕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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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 附件》2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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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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