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发行计划】。
【
《 第二十八条 】普通邮?票发:行,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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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满足【通信和邮寄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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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不同—面值的设置应当【合理与邮资凭—证的功能相适—应,便,于结算?。。使用:
】。。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应当编制纪特邮【票发:行计划
! 发行计划包!括总套数、每套邮】。票名称、类别—、枚数?、发行日《。期、面?值、:。其他:品种、计划发行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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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其他品种是指—小全张、小本票、其!他版:。式等计划发行—数量含其他品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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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纪特—邮票发行计划—。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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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报审纪特邮】票年度发行计—划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 , — ,(一)发行计划其】中不包括每套—邮票:的计:划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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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发行计【划编制说明指对纪特!邮票:发,行计划?。编制过程、题—材,构成:特点:、邮票面《值设置、品》种设置等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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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特种邮票》的选:题资料含《相关:文字:说明、图片》等,
— 第三十二条! 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联合发【行邮票的应》当在报审的纪特【邮票发?行计划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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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纪特邮票发》行计划的审定—。工作: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告知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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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的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原则上不!予,变更邮政《企业如因特》殊原因提《出对:纪特邮?票发行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定未【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邮政企业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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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下一】年度新邮预》订工作开展》前向社?会公布?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的下一年度纪特邮票!发,行计划
! :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于每套纪特邮!票发行日90日前将!计划发?行数:。量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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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行数量应【当注明用于预订、零!售、:邮品开发《、库存等数》。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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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依:据邮政发展需—要、市场情》况等审定纪特邮票】的计划?发行数量审定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告:。知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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