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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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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 普通?邮票发行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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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满足通信【和邮寄?的基本需要;—
【 《 (二)不同】面值的设置应—当合理与邮资—凭证的功能相适【应,便于结算使》用
【 第》二十九条 》 邮政企业》。应当编制纪特—邮票发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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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计划包括》。总套数、每》套邮票名《称、类?别、:枚数、发行日—期、:。面值、其他品—。种、计?划发行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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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其他品《种是指小全张—。。、小本票、》其他版式等计划【发行数量含其—。。他品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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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纪特—邮票发行计划—。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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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报审纪特—邮票年度发》行计划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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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计划其中不包—括每套邮票的计划】发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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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发行计】划编制?说明指对纪特邮票】发行计?划编制过《程、题材《构成特点、》邮票面值设置、品】种设置等《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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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特种邮票的!。。选题资料含相—关文字说明》、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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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联合发行邮票的应】当在报审的纪—特邮:票发行计划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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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纪《特邮票发行计划【的审定工作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告知邮—政企:业
】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的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原则上不予变—更邮政企业如因【特,殊,原因提出对纪—特邮:票,发行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定未【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邮政—企业不得擅自变更】
】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下一【年度新邮预订工【作,开展前向社会公布】。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的下一年度】纪特邮?票,发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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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 邮政企业》应当于?。每套纪特《邮票:发行日?90日前将计—划发行数量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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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行数量应当》注明用于预》订,、零售、邮品开发】、,库存等数量构—成
!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依据【邮,政发展需要、市【场情况等审定纪【特邮票的计》划发:行数量审《定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告知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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