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 【  ?       (】二):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的; ! 《        】 (三)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 ! : ,  :     》 , (四)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 —       【  (?五)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 》        】。 (六)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 《 《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      — (二)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      !   (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 : ,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      —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 ?       【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 !   ?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