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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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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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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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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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第八》条 :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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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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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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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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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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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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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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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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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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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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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的审?批手:续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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