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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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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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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所称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非应?税劳务)
—。
】。。。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
》。。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
《 第四条 —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
? 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
《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
?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
【第,六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
《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
? 》。 ,(一:)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
【 — (:二)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
《 第九条 》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
】 ,第十条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
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 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
】第十三?。条 :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
】
》 ?。 (一)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
《 《 (:二):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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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 )自!1997年1—月,1日起将第》十三条废止
—
《
第十【四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
?。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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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
【 (一)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
【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
: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 ?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
》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但金融保—险企:。业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
】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择《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 , , 第十七条 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
? 条例第五条第!六项中?所称的其他情形包括!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营业【额
《。
— 第十八条 —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
》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 第十—。九,条 本《细则第四条所称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
? 第二《十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
《
【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 第二?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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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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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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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销售额比照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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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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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 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
【 (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 》 :(三)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 【(四)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
《
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
?
— ,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
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
《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
—。 (五)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售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
:。
》 ?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七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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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
—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
【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 :纳税人有本细则第】四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第二》十九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其他扣缴义务—人,规定如下
!
】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
? , (二!)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
!。 (三)《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 ,。 : ? (?四)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 ,。 ? (五)个人转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称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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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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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第三十二条 —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
【 第三十三条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
— ,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
》 ,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或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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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
《
《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从条例施》行之日?起实施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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