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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 :   《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所称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非应税劳务) 【 ?。  ?   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 《。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   ?  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    》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   《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     第六】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        】 (一)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 【 ,。        ! ,(,二)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 :  ?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  : ,第十条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     !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     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    【 第:十三条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 — ? ,       【(一)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  《    《   ?(二:)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     注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 )》自,。199?7年:1月1日起将第【十,三条废止 — :     第【十四条 《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    第十五条 !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    【  : ,  (一《)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   【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    《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 ,    —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    》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但金融—保,险企业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 【。 ,   ?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择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    — 第十七条  【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     】条例第五条第六项】。中所称的其》他情形包括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营】业额 ? ,  》   第十》八条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  ?。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     第十九!条  ?本细则第四条所【称,。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 ,    《 第二十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  】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第二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     第二十!三条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 ,  《   第二》十四条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 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销售额比照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确:。定,。   】  第二十》五条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  》   第二十—。六条  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   》   ?   (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    《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     —。    (三)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      — (四)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 !     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 】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   《 , 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 ?   ?     (五【)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售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 】  : , 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七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 ! ,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   《  第二十》八条 ?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纳】税,人有本细则第—四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 :    —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第二十九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其他扣》缴义务?。人规定如《。下   !   ?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    《  : ,  (?二)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 , , ,     》   (三)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 :。 ,    《    (四)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     》   (五)个人转!。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称》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    第三十条 !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    》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 ?     第三】十三条?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 ,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或【本级 《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 《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从】条例施行之日起实施!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