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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罚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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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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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未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手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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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印刷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
! 》 (二)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
【 》 (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
! 第三十《八条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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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印刷【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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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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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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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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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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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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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 ? , (二)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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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盗:印他人出版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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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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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征订:、销售出版》物的;
! ? , : , (六)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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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七《)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
】 :第,四十一条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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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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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
【 (!三)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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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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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违反—国家:有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刷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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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
》。
《 》 (二)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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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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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
! —(五)?。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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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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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的—
】 第四十》三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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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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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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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委托印刷单】位没有取得》主管部门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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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印》刷,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一【)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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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
! ,第四:十五条 印—。刷企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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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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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 : 第四十》七条 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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