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 ?   ?  第三十》二,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  —   第三十三条】  对依法》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海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区别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同情!况进行保管、回收】或者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其:中对收缴、》查获:的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一律销毁 !     易—制毒化学品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无力提!。供保管、回收或者】销毁:费用的保管、—回收或者销毁的费用!。在,回收所?得中开支或者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禁毒:经费中列支 【  》   第三十—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查处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 —  :  第三十五条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以及依法吊销许【可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依【法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 【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交流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