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 】。。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 ,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  :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 !   ? ,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