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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
》 ,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
《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
【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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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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