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
》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中】批发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或是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批发:企业
】 第七—。十八条 本—细,则中所?。指企业规模》的含义是
!
【。 (一)药品批发!或零售连《锁企业
》
】1、大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20000万!元以上;
》。
:
:
《 2、中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0,万元~20》000万元》;
】 ?3、小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
】 (二)!药品零售企业—
《
1【、大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
《
,。 , 2、中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10】0,。0万元;《。
【 3、小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
,
: 以《。。上企业规模的划定仅!适用于本细则—
》
第七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八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