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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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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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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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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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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
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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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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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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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是指民政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的统称
】
—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发布、!使用、移出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上,。述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
《 , 第?三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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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开展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国【统一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系统
!。
《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谁监管、谁!列入”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惩戒》对象:名单
【
第五【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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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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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
】 (《三)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
》
— — (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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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
】
— (六)】存在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涉及财政资》金违法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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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 , (八)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
! (九)其他违【反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
?。。。
? 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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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及时通过人民—法院网站、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渠道?获,取,人民:法院、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金融、税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和消防救援【机构等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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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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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办理备案《时,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承《诺的;?
【 (】二)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但尚未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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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其他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 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有【效期为6个月重点】关注期内民政部【门应当?对重点关注名单【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抽?查检查频次》
— 第八条 】 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前?。民,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列入的事实、理由、!依据、约束措—施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无法取得》联系书面告知—的应当公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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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对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异议的!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公《。告方式告知》的当事人自公告告】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被采:纳的不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陈述、申辩—理由不予以采纳【。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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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包】括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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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名称(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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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业人员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
— (!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
】
:。 《 (四)联合惩!戒、退出信息—等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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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
《 联合惩戒—。。对象在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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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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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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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完成整】改的
】 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收!到移出申《。请后应当进行核查】。经核查联合惩戒【对象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已经履行相应!义务、整改》到位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告知
!
】 经核查《发现有效期届满前再!次发生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未履行相应义【务、整改不到—位的民政《部门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联合惩戒对象不】允许:移出并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约谈记录】记入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统一归集后—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 第十三条 【 因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列入惩戒》对象名单的》在人民法院将—其失信信息》。删除后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其【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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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惩戒对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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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发布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现信息共享】
— 《信息:发布前对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隐去部分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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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
! (一)【对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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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再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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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不得被提—名担任?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已担任《相关职务的》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
— (四—)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养老服务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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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将其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
》第十六条 社【。会公众发现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公布】的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向列入》。的民政?部门举报反》映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于接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在】公告:平台发布《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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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支持?行,业协会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会员—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等行—业自律措施》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进行?监督
【
《 第十八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第?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记录档案—将与:列入、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的,证据、文《书等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
第—二十条?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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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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