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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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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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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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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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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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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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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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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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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
】 第一条 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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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是指民》政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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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发布、】使用、移出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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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上述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 第三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
—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开展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国统一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系统
】
《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谁》监管、谁列》入,”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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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 》 (一)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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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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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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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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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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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存在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涉及财政资—金违法?行为的?;
】 — (七)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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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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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其他违!反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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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 第六条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及:时通过?人民:法院网?站、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渠道?获,取人民法院、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金融、税《。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和消防救援机构等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的信息
—。
》 第《七条 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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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办,理备:案时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承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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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但尚未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 (三?)其他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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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有效期?为6个月重》点关注期内》民政部门《应当对重点关注名单!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抽查检?查频次
《。
!第八条 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前:。民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列入—的事实、《。理由、依据、约束措!施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无法取得【联系书面告知的应当!公告告知
】
当事人!对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异议的》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公告?方式告知的当—事,人自:公告告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被采纳的—。不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陈:述、申辩理》由不予?以采纳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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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包,括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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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名称(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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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业人员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
】 : (【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
】 , ,。 《(四)联合惩—戒、退出信息—等其他信息
【
】第十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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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惩,戒对象?在,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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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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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
【 (二)【。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完成整改—的
【 第十二条 ! 民政部门收—到移出申请》后应当进《。行核查经核》查,联合惩戒对象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已经履—行相应?义务、?整改:到位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告【知,
》
》经核查?发现有效期》届满前?再次:发生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未履行相应义!务、整改不到位的民!。。。政部门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联合惩戒对象不允!许移出并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约谈记录记【入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统一》。归集后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第十三条—。 因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列—入惩戒对象名单【的在人民法院将【其失信信《息删除后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其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 列?入,惩戒对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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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发》布,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现信息共—享,。
! 信息发布》前对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隐去】部分字段
】
? 第十五条【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
— 《(一)?。对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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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再—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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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不—得被提?名担任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已担任相关》职务的?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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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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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将其【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 ,。 第十六条 —。 社会公众发—现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公《布的: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向列《。入的:民政:部门举?报反映列入的民【政部门应当于接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在公告平】台发布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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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支?持行业协会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会《。员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等行业自律措施【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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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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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记录档案将】。与,列入、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的证据、文书】等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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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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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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