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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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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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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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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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