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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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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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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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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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
: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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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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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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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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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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