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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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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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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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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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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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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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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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