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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 : 第65号 【。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9,年12月11日 ! 》。。 ,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第一条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条例所称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和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 ?。  《   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区划整建制!由其:原上级行政区划划】归另:。一个上级行政区划】管辖:在不改变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将行政区划整建制】委托另?一行政区划代管或者!变更代管关系参【照,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办理 !    《 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是指将?一,个行:政区:划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另:一行政区划管辖 】   【  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的迁—。移,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跨下一级行政区【划(派出机关—管辖范围)》的变更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跨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变!更 ?   —  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是指《改,变行政区划专名 】  —   第三条— ,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行政区划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在《撤销:的同:时设立新的行—政区划且行政区【域不变的可》以由拟?撤销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涉及设立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拟设立行政!区划的名称、建制类!。。型、隶属关系—(含代管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和》人民政?府驻地涉及》撤销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行政区【划撤销后其》所辖行政区域的【。归属 》 :     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先行》协商并共《同制订变更方案;】如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以由?单方、多方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 :  —   变更人民【政,府驻地和变更—行政区划《。名称由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 !  —   第四条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 ?    【 拟订镇、街道【设立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体系和乡镇布【局、人口规模和资】源环境等情况 】 《    组》织拟订市、市—辖区设立《标准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的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标准 【 ?    》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或者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时应当将《。。以下备案材料一式】。五份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      —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报告; 【。 《    《     》(二)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 ,。     !   ? (三)申》请变更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行政《区划变更申请材【料,  【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镇、—街道设立《标准时应当》将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 ,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报告; 】。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标准:的,文件、标准文本和】。说明 】。   ?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和?镇、:街道设立标准材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导补正;材料!齐备合规的即为【备案 】。   ? 报送备案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和镇、街道设立标】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纠】正,;或者?。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  ?   第八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理由; !      !  : (二)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    《    (三)【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简要》情况; !      —  :(四)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情况  !   第九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风?。险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 :   —      (二】)行政区划变更对当!地及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口资源?。、,经济发展、行政【。管理、国《防安全、《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机构调整和【干部职工安》置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情况及?结果; 】         !(,四)拟?采取的?消除风险和应对风险!的举措;《 , 》     》   (五》)风险评估》结论; 【  ?       【。(六)其《。他与风险评》估相关的内容 !。     第】十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行:。政区划变更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进?行 【    第十一条 ! 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专家论证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 【        】 (二)《行政区划变更的【经济社会《效益; 《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     (四)对!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及组织】实施的意见建议;】 《   《    《  (五《),其他与?专家论?证相关的内容 !。    — 第:十二:条  组织》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注—重选择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专?业机构不得选择【。与行:政区划变更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参与?专家:论证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建?立行政区划咨询【论证专家库 【   —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 !。 :        ! (一)《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过程和】范围; 【       】  (二)社会公】众等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 , 《        】(三)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   ?    (四)【。其他与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相关的内容》 ?  《  : ,第十:四,条, , 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 —   《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及配套措施 】。 ,    — 第十五条  提】交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   (一)图件应!为A3图幅彩—色示意图; !  ? ,      —(二)图《件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反,映行政区《划变更涉《及的各?主要因素底图—中应包括行政区【划名称、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域界线】、水系、公路—、铁路等要素; ! ,    —     (三)】行政区划轮廓—线用加粗的》红,线表示下级行政区】划用对比明显的色】块区别表示下级【行政区?划间的界《线用加粗的红色虚线!表示:各级人民《政府驻地根》据级别高低采用不】同大小的《红色实五角》星,表示: —   ?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应【。当,拟订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与申请书一并上报!审核 —   《 , 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的】组织:领导体系及责任分】。工行政区划变更【的实施步骤行—。。政区划变更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和变更隶属关】系的总?体方案一般还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后?发展定?位、目标、方向相】关地方?党,政群机构设置调整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   《  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组织实施的监督指!导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核!下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时应当根—据情况?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调【查   ! , 开展?。实地调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访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 ?    — ,。第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上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机,关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十九】条 :。 行政区划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变化【的毗:邻各: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 !。 ,。   第《二十条 《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完成》变更:情况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  :(一)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  【    《 ,  (二《)人民群众反应【和舆:论反响情况; 【   【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和【初,步,效果; !   ?     (四【)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 !     【    (五)【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还应当?报告完成界线—勘定情?况,; 《 : ,     》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 第二十一》条  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报告上报审批机关!后3个月《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更新后!的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由组】织更新行政区—。划图的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组织制【定各级?。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    】 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向社?会,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确定、!公布:变更后的行》政区划?代码 《 《    《第,二十三条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本【级及下一级人民政】。府1年?内,批准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含派《出机关?变更事项)相关信息!。集中报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列?表及相关《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 ?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存在违》反条例规定情形的】应当建议其及时【纠正或者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  :第二十五条  旗、!特区、林区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县执行自治旗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自【治县执行盟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地—区执行 《 , ?     》第二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