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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 , 第65》号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9年12月1—1日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 第一条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条例所称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和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 】  ?。   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区划整建制由】其原上级行政—区划划归另一个上】级行政区划管辖在】不改变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将行!政区划整建》制委托另一行政【区划代管或》者变更代管关—系参照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办理 !     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是指:将一个行政区—划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另一行政区划管辖!  【   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的迁移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跨下】一级行?政区划(派出—机,。关管辖范围)的变】更,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跨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变更 ! ?    《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是指:。改变行?政区划专《名 《。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行政区划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在:撤销的同时设立新的!行政区?划且行政区》。域不变的可以由【拟撤:销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涉,及设立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拟设立行—政区划的名称—、建制类型、隶【属关系(含代管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和【人民政府驻地涉及撤!销,行政区划的应当【在变更方案中明确行!政区划撤销后其所】。辖行政?区域的归属 !     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先行协!商并共同制订变更方!案;如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以由单方、》多方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    ! 变更?人民政府驻地和变更!。。行政区划名称由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 【     第【四,条 :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  【   拟订镇、【街道:设立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体系和乡镇布局】、人口规模和资源】环境:等,情况 】 ,   组织拟订市】、,市辖:区设:立标准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的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标准? 《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或—者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时应当将以下备案!材料一式《五份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 ,。   ?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报告《; 》     —    《(二)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 《       !  :(三)申请变更【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行政《区划变更申请材料】 —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镇、街道设!。立标准时应当将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      — ,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报告; 】 ?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标准】的文件、标准文本和!说明 —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和镇!、街道设《。立标准?材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导补正】;材料齐备合—规的:即为备案《 ?     【报送备案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和镇:。、街道设立标—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纠正;或者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  《   第八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 !  :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理由;《 》  :       【(二)?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 ? ,    《 ,  (三)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简要】情况; 《    】  :   (四)—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情况 】    第九—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风险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 —        (!二)行政《区划变更对当地及】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口资源、经济发!展、行政管理—、国防安全》、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机构调整和】干,部职工安置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 :  《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情况及结】果; 【   ?      (【四,)拟采取的消—除风险和应对风险】的举措; 】     —。    (五)风】。险评估结《。论;  !      — (六)《其他与风险评估相】关,的内容 —。 ?  :  :第,十,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行【政区划变更》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进行 】   ?  :第十一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专家—论证: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 —   —    《 , (二)《行政区划变更的【。经济社会效益—;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 :      —   (《四)对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及组织实施的【意见建议《。; ?      !。   (五)其他】与专家论证相关的】内容 】    第》十二条  》组织:。。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注重选?择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专业机构【不,得选择与行政区【划变更?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参,与专家论《证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建立行政】区划:咨询:论证专?家库 【    《。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 》     —    (一)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过程和范《围; 】        (!。二,)社会公众等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   ?    (三—),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      】   (四》)其他?与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相关!。的内容 !。。 ,。  : 第十四条  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 《 《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及配【套措施 》    【 第十五条  提交!。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图件应为A3图】幅彩色示意图—; 《。 :    《    《 (二)图件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反映行政《区,划,变,更涉及的各主—要因素底图中应【包括行政区划—名称、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域界线、《水系、公路、—铁,路等:要素; !。    《   ? (三)行政区划】轮廓线用加》粗的红?线表示下级行—政区划用对比明显的!色,块区:别表示?。下级行政《区划间的《。界线:。用加粗?的红色虚线表—示各级人民政府【驻地:根据级别高低采用】不同:大小的红《色实五角星》表示: :。 :    》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应当拟》订,。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与申请书一—。并上报审核 — :  《   ?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的,组织领导体系及责】任分:工行政?区,划变更的实施—步骤行政区划变【更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和变【更隶:属关:。系,。的,总体方案一》般,还,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后发展定位、】目,标、方向相关地方党!政群:机构设置调整—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     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组织实施】的监督指导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核下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时应当?根据情?况,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调查? ?     【开展实?。地调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访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 : ,     第】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上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机关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十九》条  行《政区划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变化的》。毗邻:各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 ? 《    第二—十条 ?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完成变更情况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 : 》  :    《  (二)人民群众!反应和舆论反—响情况; !。   ? ,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和:初步效果; 【 , ?        (!四):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 : ? :。        (!五)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还应】当报:。。。告完成界线勘定情】况; 《。 ?   ?  :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 第二十一条  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报告上报!审批机关后3个月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更!新后的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由组织?更新行政区划图的】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组织制定《各,级,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 , 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向社会【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确定、公》布变更?后的行政区划代码】 ? ?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本—级及下一级》人民政府1年内【。批准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含派出—机关变更事项)相关!信息:集中报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     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列表及!相关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  】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存在违反—条,例规定情形的—应当建议《。其及时纠《。正或:者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     第】二十五条 》。 旗、特区、—林区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县!执行自治旗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自治县?执行盟?的行政区划》管理参照地区—执行: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