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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 ,  我部对199】。7年7月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   《 ,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    【。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    》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  :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    —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   —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 ? ,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 ?        ! (一)《资产类 】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   》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    —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3—.“对外投资”【科目 【 ,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   4.“—固定资产”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        !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  — ,     》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   —  5.“无形【资产”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 , 《        】(二:)负债?类 : : ,     1.】。。“,借入款项”科—。目 《。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 , : ,。     》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 : ?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 :   ?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该科目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4,.“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 ?   《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转账时应当对“应】付账款”科目进【行分析将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科目 —     5【.“其他应付—。款”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小《不包括?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其中属于《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     !  :  (三)净—资产类 】   ? , 1.“事业基【金”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    《。。 2.“固定基金】”科目 】   ?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   ?  3.“专—用基金”科目 【 : ,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 :    4.“【经营结?。余”科目 》 ?   《。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 ?  ?   ? ,   (四)—收入支出类》 《  ?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 :。 ?    由于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 , : :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 《 ,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 ,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   【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 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       】  (一)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       !  (二)》事业单位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 ?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     !五、其他衔接事项 ! 《   ?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