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    《我部对1997年7!月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   —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 ,    【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 :  :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 ,  :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 》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 》     》   (一)资【产类: —  :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  :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  3?.“对外《投资”科目》   】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 ?。     4.【“,固定资?产”: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 》     》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   ?  :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     】5.“无《形资产”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 ,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     【    (二—),负债类 《 ?     —1.“?借入款项《”科目 】    《。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 ?。。   ? 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该—科目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    —。。 4:.“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 : ? ,。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转账时》应当对?“应付账款”—科目进行分析将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科目 !  :  5.“其他应】付款”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小不包括!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其中属于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 《        】 (:。三):净资产类 》     !1.“事业》基金”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 , 《。    2》。.“固?定基金”《科目 —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3.“专!用基金”科》目  】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 ?    4.“【经营结余”》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 :  ?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 ?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  :    《   ?(四)收入支出类】。    !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   由于》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 《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 :。  : , 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   【      (一)!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    《 , ,(二:)事业单位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 《     》五、其?他衔接事《项, 》   ?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