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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各外汇指定银—行 【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 ? 》 二、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 ? :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 ? 》。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 》 :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 3.政府领!导人出?访; 》 》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 》 5.其》他特殊情况 【 【 ,。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 】 : —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以【便贯彻执行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 》外 汇 局 【 【。 海关总《署 》 : ?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 《 , ,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 《 ,     第一条 !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    】 “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  ?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    “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 ! ?。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    》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 :   《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第四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 : ,    《 第五条 》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    —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 ,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   【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  — ,  第六《条  ?“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 :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     —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 》  :  第七《条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    【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 ,  ?   第九》条 :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 ,    第十条 】 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    第》。十一条 《 ,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   第《十二条  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     第十!三条:  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  —   第十四条 】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 ,    第》十五:条  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     第十【六条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 :     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八,条 :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